《本溪日报》国内统一刊号CN21-0009,是中共本溪市委机关报。报纸1948年12月24日创刊,拥有七十余年红色办报历史,现为对开彩印日报,立足辽东山城面向全市公开发行,覆盖平山区、明山区、溪湖区、南芬区及本溪满族自治县、桓仁满族自治县,是市域内权威性最强、覆盖面最广的主流党政媒体。扎根钢城本溪,历经多轮改版升级,持续履行传递党政声音、记录城市变迁、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使命。
报纸坚持党管媒体原则,恪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,践行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使命任务。受众覆盖各级党政机关干部、企事业单位职工、工矿企业从业者、基层工作者与城乡各族群众。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聚焦辽东北全面振兴、钢铁产业转型升级、生态山城建设、优化营商环境、乡村全面振兴、文旅融合发展、民生提质改善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。开设时政要闻、县区新闻、经济发展、民生一线、理论评论、山城文化等特色版面,及时传达政策部署,挖掘基层实干典型,倾听群众呼声,深入挖掘本溪工业红色历史、满族民俗文化资源,搭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重要舆论桥梁。
顺应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趋势,报社统筹数字报、本溪网、官方新媒体账号矩阵,构建报网端微一体化全媒体传播体系,坚持移动优先,实现一次采集、多元分发。创刊以来,报纸忠实记录本溪城乡建设、产业转型与经济社会发展历程,持续推出大量扎根本土、贴近基层的优质新闻作品。作为辽东重要思想舆论阵地,报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,持续锤炼新闻“四力”,不断提升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、公信力,用心讲好本溪振兴发展故事,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舆论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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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“台独”“港独”“疆独”“藏独”等分裂词汇刊发时必须全程加引号,涉及分裂势力机构、刊物名称同样添加引号;不使用带有殖民色彩、分裂色彩旧称谓,不转述境外错误领土称谓不加甄别。
(2)严格落实新闻真实性第一准则,稿件全部新闻要素必须完整准确,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原因、结果逐项核验。模糊表述、无法核实的信息一律删除,严禁依靠推测、想象补充新闻细节。
(3)引用受访者话语审慎审核,区分事实陈述与个人主观观点,受访者不实言论、偏激观点不能直接刊登。采访录音、文字底稿留存备查,对关键引语存有疑问及时回访采访对象核实。
(4)地名、道路名称、景区名称、乡镇村居名称严格使用官方标准地名,不使用民间俗称、过时旧地名;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新地名及时更新,继续使用旧地名容易造成读者认知混乱。
(5)稿件内部数据做到前后统一,杜绝“数据打架”现象,同比、环比、增长率、总量、人均数值相互印证。所有统计数据优先采用统计局、行业主管部门公开发布数据,自媒体数据不得作为报道依据。
(6)对比类报道核对对比基准,对比年份、统计口径保持一致,不能用甲口径数据与乙口径数据直接对比,避免得出误导性结论;统计口径变化必须在稿件中明确说明。
(7)世界贸易组织、亚太经合组织等兼具国家与地区成员的国际组织,不能表述为“成员国”,规范使用“成员、成员方”,避免隐含主权误导,涉外经济报道高频易错点重点核查。
(8)涉台机构名称处理,带有“国立”的台湾院校名称删除“国立”二字;台湾地区所谓“宪法、法律”表述为“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、台湾地区有关规定”,相关表述必要时添加引号。
(9)涉港澳台人员往来表述规范,港澳台居民前往大陆表述为“来内地、来大陆”,禁止出现“来华旅游、来华工作”错误说法。区分大陆(对应台湾)、内地(对应港澳)两组对应词汇,不可交叉混用。
(10)安全生产、防灾减灾报道,规范行业监管部门名称,区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,不随意推定事故责任主体,事故初步调查结论以应急管理部门官方通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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